“《超越学科的认知基础》2015秋秦皇学习报告”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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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周== | ==第二周== |
2015年10月27日 (二) 03:58的版本
学习报告:
这个报告是本人在课内外学习中的一些记录。
目录
第一周
关键词:
详细内容见学习报告:2015秋秦皇学习报告-第一周
第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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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见学习报告:2015秋秦皇学习报告-第二周
第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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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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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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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周
关键词
本文
第二周的课程主要为韩锋博士主讲以及帅天龙律师的自我介绍,经过这堂课的学习以及对其他人(尤其是顾老师)个人学习报告的参照,我受到了一些启发。 这些启发主要还是存在于新知识层次上,同时也有少部分涉及知识体系的。
关于量子力学塑造的新的世界观
在量子力学产生之前,人类对世界本质的理解仍旧是定域的,拥有确定性的,我们的常识就是看一个东西在这或者在那,是确定的。而量子力学的建立确实迫使人们放弃了关于定域性的观念,而是塑造一种未来的超前的世界观,就是韩博士所说的“非定域整体性”。即量子力学中不确定性引申出的“非定域性”以及由量子纠缠所引出的“关联性”,而非定域性关联确实是一个处于互联网时代的人的基本世界观。
关于语言体系更新对概念理解的帮助
韩博士的讲授中着重强调了几个概念:1.波粒二象性作为量子基本特征的描述不具有先进性;2.量子(quantum)与粒子(particle)作为完全不同概念的区分。从知识方面的启发来看:使用两个处于牛顿力学领域的波、粒概念的综合来描述量子的行为是不够明智的,这种定义无法让人理解量子力学的本质;而量子与粒子的区别更是显著地,粒子仍旧停留在经典力学领域,指实体物质的基本组分,而量子则不同,是指一个物理量不可分割的基本单位,可是不是实体存在。从知识体系来看,在出现新兴的学科之后,语汇的更新换代以及甄别区分对于新学科的建立是特别重要的。
关于帅老师自我介绍的一些理解 这一段主要是一些个人感悟和体会
学习如何学习
有些巧的是,在第一周的个人报告里,我描述的对于这门课的理解也是学习如何认知、学习。而这节课也加深了我对这一技能的理解,学习如何学习,就是如何快速的建立这一学科的语汇以及学科的历史观以及世界观,其中帅律师提到了“只有了解量子力学的发展史,才能与韩博士在一个平台对话”,这句话我十分赞同。而在建筑学的学习中,建筑历史同样也是一门极其重要的学科。
关于帅老师的语言
个人认为帅老师的语言具有独特的魅力,表达能力同样也是学习与认知的一部分,希望在下次课上可以更多地学习帅老师的表达方式。
第三周
关键词
本文
关于本组的逻辑模型的想法
首先关于我们第四组的逻辑模型的介绍在第三周课上已经介绍完成了,但正如顾老师所说,我们还缺乏一些具体的案例以及关于城市规划学与细胞生物学之间的类比和联系机制的具体对照,因此参照量子力学五个基本假设与群体学习五个基本假设,我希望也完善出一张关于城市规划学与细胞生物学的语汇对照表格。城市规划学与细胞生物学的基本比较
同时先在这里放一个很有意思的关于的单细胞生物建立管道汲取养分与城市交通规划的视频。这大概算是我找到的第一个案例。
[1]【Acfun】Slime Mould Physarum Polycephalum
关于法学学习的一些启发
帅老师的两节课上,老师分别讲述了法学知识体系以及其与量子力学之间的类比、以及新时代背景下的法学。
法学知识的新了解
课前我的关于法学的了解可以说是极其浅薄的,基本上还停留在生活中关于法律条文、法典等形式上的东西,所以这节课也算是我的一节启蒙课。 法律是生活的一部分;法律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工具。这两点也刷新了我对法律的认识。
关于不二,我认为的不二的含义是“一致的、相同的”,即对二者不存在二等的、非此即彼的划分,正如法律之于生活。
之后关于新时代背景下的法学,我认为主要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新时代的背景下,互联网以及信息社会的发展使得法律条文出现了诸多不适用或不完备的地方,比如知识产权法在互联网时代就有落后性;二就是新技术对法学的模拟,在课间蔡教授与帅律师之间的对话中体现了这一点。
第五周
关键词
本文
课前预习时对metaphor以及namespace的理解
通过隐喻的方式理解概念可以说是很普遍的,“We claim that most of our normal conceptual system is metaphorically structured; that is, most concepts are partially understood in terms of other concepts.”所以将《The Metaphor We Live By》翻译为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确实不为过,使用类比的方法来进行概念的构建无疑是这堂课所教的一个方法,也是顾老师在课前又一次关于通识教育的解读的核心内容之一。文章中所定义的三种隐喻:本体论隐喻、方向性隐喻以及结构性隐喻。而在概念理解中,用一个简单概念来类比另一个概念就是结构隐喻,换言之,费曼所说的没有人能理解量子力学就是因为在人们常识中无法使用任何一种隐喻方式来阐释量子力学的概念。
关于namespace,自我理解命名空间的作用凸显于解决庞大的数据库中不可避免的重名现象的过程中,但由于现阶段我们的网页还较为内向,所以感觉作用还未凸显。
关于计算法律学一节
首先在蔡老师讲到IBM的计算机Waston时,大家的反响特别大,我认为首先应该定义所谓计算机拥有的常识。
首先常识应该是一种独立思考的能力,正如Waston官网上所说“they are not pragrammed,they learn”也就是说计算机waston不同于一个简单的siri。在给出确定的问题后,waston给出的是一个明确的答案而不是许多需要人来判断的网页,而像siri这样的本质上还是把判断和思考的过程交给了人类来做,并不能算真正的智能。因此我认为常识并不只是针对数据库的搜索能力,还需要有逻辑思考和判断的能力。
关于智能合约
智能合约即为“计算机执行或验证合约”,这算是计算机与法律相结合的一部分。蔡老师一直在强调的是“能够执行的合约不是智能合约”,即智能合约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执行,同时必须完全的执行,中间不需要人的参与,我认为智能合约在这里的智能应该与前面由常识衍生出的智能有大体相同的部分,即完全的不需要人参与地执行能力,否则就是行动很快的笨蛋。
关于数字ID方面
首先这一段的学习就体现了语汇和隐喻的重要性,比如ID3框架中的上传软件而不是元数据的做法就很让人费解,因为我对计算机领域知之甚少,所以也无法想象如何上传软件以及二者的不同,因此还是需要拓展语汇。 至于数字ID的自我管理,感觉蔡老师所说与中国情况有点不同。在数字社会进行虚拟化同时神秘化的同时,中国的网络监管正在尝试实名化,即将所有网络身份与身份证绑定,而身份证号在现代社会并不是属于自我的。这一点不知道是否有过失。
第六周
关键词
本文
课上的一点思考
这次课上的内容我认为比前几周没有那么丰富,所以之后会有课下阅读的分析。
首先是关于Hacker Steve的软件设计,因为语言不通,所以我对他的想法理解上可能有偏差。我认为他所告诉我们的从表面上看就是关于UI设计随着touch screen的发展,的确当触屏手机、平板电脑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UI的发展确实有些不尽如人意,就拿改变世界的iPhone来说,iOS的人机交互确实做的还不够,还有如今的surface pro,对触摸屏的发掘也并不能让人满意,属于科幻电影中的令人目眩的UI至今都未出现,也没有人真正设计出Stark的Javis。Steve所给的软件是一种尝试,即一个具有开放性和极高自主性的类似备忘录的软件,如果能增加复杂性,例如添加照片与视频让其替代powerpoint或者连上网络做成一个更有趣的wiki也说不定。
至于其中隐含的metaphors,UI设计本身就是一个充满隐喻的过程,不仅是一个软件,一个操作系统本身本身就有方向性的隐喻,一层层container的结构以及程序之间的相对位置是具有指向性的。至于本体性的的隐喻,图标的方圆就如在空间中排列的体块。结构性的隐喻我暂且把一个好的UI比作为一段人与软件的对话,或者一个慢慢展开的故事。可以说在UI设计的界面、交互以及操作逻辑的方面都是充满Metaphors的。
之后关于课程作业的要求自己做到的还是不够,同时自我感觉学到的东西和课程内容对感性认识以及审美的培养较少,这也是我的一点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