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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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排放

超低排放,是国内燃煤电厂为适应新的环保排放要求,对已有的电厂污染物控制技术进行有效整合,通过多污染物协同控制[1],大幅度降低燃煤机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主要指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粉尘)的概念,超低排放标准目前普遍认为超低排放机组污染物排放指标应达到或优于同等级天然气燃气机组的排放标准[2]。与之相接近的概念是近零排放。

超低排放技术与传统方式的区别

烟气协同控制技术路线:在传统排放控制设备基础上,加装了烟气脱硝装置(SCR)、热回收器(FGC),传统电除尘器改造为低低温电除尘器,改造脱硫装置为更高效的高脱硫、除尘效率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WFGD)。在烟尘浓度未能达到目标的情况下,部分业主会选择加装湿式电除尘器(WESP)和烟气再热器(FGR)。[3]

直接加装湿式电除尘器:对于燃料煤硫分较低的电厂,二氧化硫控制难度低,可选择直接加装烟气脱硝装置和湿式电除尘器,确保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接近或超过天然气燃气机组排放限值。

参考资料

1.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将成治污主流

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超低排放进一步促进煤电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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