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宗(王伟真渎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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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P人民法院判决书

原告:兰岚

法定代表人:无

职务:执行计分组组长

委托代理人:无

被告:王伟真

法定代理人:无

职务:执行计分组组员

原告与被告关于“被告王伟真渎职”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孙春雨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兰岚、王伟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2016年1月15日下午,该挑战方计分组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并安排分工,而后为跟踪三组学习行为的组员发放晨会计分表制作任务。王伟真的任务为A组晨会计分表,任务重要度为紧急,王伟真同学直到16日晨会没完成表格制作,且没有联系其他计分组成员解决此任务,构成渎职,影响了晨会计分活动,对本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事前事后对任务无法完成的情况无任何说明。   

被告辩称:

  1. 解释未完成任务缘由
  2. 根据2016年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计分组和2016年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计分组-宪章写一篇规范的学习报告2016年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个人学习报告-王伟真-计分组,正文内容为对XLP计分组的体验、感想、意见和建议等

故诉请:

请求王帮焱遵守罗伯特议事规则,并赔偿原告损失1000元。

经审理查明:

原告与teambition数字平台发布了任务,被告由于其teambition数字平台由他人代为管理,导致未完成任务。

原、被告各执己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及其他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原告应予支持。被告不予支持。被告应负主要责任,故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请求以予支持;原告亦有一定的责任,故对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请求不予全部支持。为此,依照《XLP宪章》第七条、第四十二条,判决如下: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日内履行原告诉讼请求根据2016年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计分组和2016年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计分组-宪章写一篇规范的学习报告2016年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个人学习报告-王伟真-计分组,正文内容为对XLP计分组的体验、感想、意见和建议等。

本案受理费10XB,由败诉方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 审判长:孙春雨
  • 审判员:魏瑶
  • 书记员:张静
  •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