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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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宗 庭审记录

一庭开庭

原告:王帮焱遵守罗伯特议事并赔偿原告1000元(请求)

王帮焱开会(团建)不运用罗伯特议事分配任务,职务,且之后工作未开过会议。

被告:王帮焱称已使用罗伯特议事规则且团队logo是投票决定,之后建立QQ群和微信群组织在线会议,此时原告并未发言。

原告提证:质疑被告“组长职位是默认让且登记过”,且提供被告职位是自封的,但被告所说:“所有任务是分配的”原告对“分配”一词表示质疑,且提出wiki上发布的任务未经会议决定。

被告:wiki上发布的任务不是被告发布的,并展示微信QQ群说明,原告很少参与在线讨论。

休庭:双方传唤证人。

二庭开庭

原告:8月27日上午问证人甲是否公选过组长且开展罗伯特组内会议。

甲:27日上午会后未参加过27日之后会议。

乙:表示参加过组长选拔但并没有结果,之后并参加会议(罗伯特)

丙:27日上午团建每个人各自制定logo方案并认为最后logo投票,视为选组长结果,组长以3票胜出。

法官问丙:是否有宣布组长的仪式。

丙:是否有没有,会议结束后被告顺位继承,丙默认被告为组长,且大家并未提出质疑。

乙:没有对被告默认组长且发布任务表示质疑。

原告问丙:是否知道罗伯特议事规则。

丙:不知道。

原告:表示27日上午会议之后并没有开罗伯特会议。

被告:表示在QQ及微信上开展过会议。

法庭辩论:

原告:被告不了解罗伯特议事规则。且未按照过罗伯特议事规则。

被告:在QQ且微信开展过罗伯特会议。

原药:被告权利过大,意志强大给群体,使群体不了解罗伯特议事规则。

被告:在群里已开展。

原告:被告并未在群里并说过罗伯特会议。

原告:28日下午5:42被告发布会议,且表述“组员无条件配合”,团队建设工作制度一事一议,无条件配合。

被告提出证据与崔培升微信说:崔总,待会我会按照罗伯特议事规程舍去队长一职,并推荐你,同时我全力无条件支持。

由于28日下午汇报时间冲突并未开展会议

崔培升:表面27日上午之后并未开展过会议,且第一次不认为是按照罗伯特规则开会。


审判长:刘思瑶

书记员 :孙春雨

时间:201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