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秋邓亚强学习报告-第三周
第三周:法律、道德与管理
关键词
本文
Part 1:法律与道德
法律是生活的一部分,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具有统一性与强制性。道德是约束公民行为的内在准则,因人而异。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界限在法理学研究中应当泾渭分明,正如美国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在《法律的道路》所言,法律理念与道德理念混淆的许多恶果之一是理论倾向于本末倒置。
因此,有必要区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界限。
道德是原始形态的行为规范和管制。道德的实体对象是个体,但是标准是个人对自己行为的约束,使得自己的行为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但是道德缺少强制性,易受文化、政治影响。
“法律是我们道德生活的见证和外在积淀”,霍姆斯说。法律的实体对象也是个体,外在的强制力高于个体。法律的要求因国家、地域、文化而定,代表的是对于公民最低的行为准则。因而法律的标准是整体社会的基线,是对道德水平参差不齐的妥协。
建立在法律上的是实体正义、程序正义与政治正义。(帅律师)而实际上,法律所代表的正义有时也会与道德正义矛盾。
Part 2:分布式管理与集权制管理
美国作家凯文凯利在《失控》中提到了分布式管理。分布式管理强调的是量变引起质变,是一种量变引起质变的自下而上的管理模式;与分布式管理不同的是自上而下的集权制管理。集权制管理看重的是领导的重要性,而没有考虑组成成员的作用。如图对比了分布式管理以及集权制管理: 700px
帅律师在讲到“涌现: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中,引述了美国作家凯文凯利《失控》中的内容:
《失控》2.3:集群所形成的超级有机体,是从大量聚集的普通昆虫有机会中涌现出来的。量变引起质变。要想从单个虫子的机体过渡到集群机体,只需要增加数量,使大量的虫子 聚集在一起,使它们能够相互交流。等到一定阶段,当复杂度达到一定程度时,集群就会从个体中涌现出来。低层级的存在无法推出高层级的复杂性。 《失控》2.5:群聚的个体孕育出山必要的复杂性,足以产生涌现的事物。随着成员数目的增加,两个或更多成员之间可能的相互作用虽呈指数级增长。当连接程度高且成员数目大 时,就产生了群体行为的动态特性,量变引起质变。
其中涉及到了分布式管理以及相关规则,与集权制管理相互独立。分布式管理的灵感来自蜂群智慧等自然群体,凯文凯利在《失控》第二章中这样谈到:
“真实的鸟类和鱼雷的娶你行为必然源自于一套相似的简单规则。群体曾被看做是生命体的决定性象征,某些壮观的队列只有生命体才能实现。”
可见,自然中的事物是给了科学研究者丰富的灵感来源,所以,“对新生物文明来说,摧毁一片草原,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生物基因库,还毁掉了一座蕴藏各种提示、洞见和新生物文明模型的宝藏”(《失控》凯文凯利)。自然与社会实际上是同一的,内涵的对象以及表示方法不同。
分布式管理的核心实际是“快速、廉价、失控”。在《失控》第三章,凯文凯利介绍了罗德尼•布鲁克斯的机器人概念,布鲁克斯提倡使用“蟑螂机器人”而并非复杂机器人,原因也在于量变会引起质变,杂乱无序的样品点会反映出总体的特征,而这一特征是单个样品点无法反映出来的,因而,数量庞大的蟑螂机器人会带来整体的新的能力,而他们之间个体的联系我认为可以处理为“类社会化”。
参考资料
1. 凯文凯利. 失控[M]. 北京:东西文库, 2010. 1-98
2. 霍姆斯. 法律的道路. 1-28
3. Resources from Wikipedia and Other websi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