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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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处前身为设备科,成立于1952年,其后几经调整,在不同历史时期分别以实验室科、财务设备处、生产设备处、设备实验室处等履行职能,1996年成立实验室与设备处至今。实验室与设备处负责全校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管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服务的组织与管理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论证、购置管理以及进口免税等相关工作;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归口管理,仪器设备和家具的产权管理、日常检查和报废处置工作。为开展全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工作,为教学、科研做好服务,根据工作职能,实验室与设备处下设4个科室,即实验室科、设备科(含设备招标办公室、外资贷款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技术安全办公室。还在设备科下设立经营服务性机构——试剂化学品部,为校内院系提供供应服务。学校设辐射防护办公室,挂靠工程物理系,接受实验室与设备处领导。此外,全国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秘书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管理中心现挂靠在实验室与设备处。
参考资料
[[1]] 清华实验室设备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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