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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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之恶的概念,是由犹太裔著名政治思想家汉娜·阿伦特[1]提出来的。1961年4月11日,以色列政府对艾希曼的审判在耶路撒冷进行,审判一直持续到5月31日,艾希曼最终被判处绞刑。当时,阿伦特以《纽约客》特约撰稿人的身份,现场报道了这场审判,并于1963年出版了《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关于艾希曼审判的报告》,提出了著名的“平庸之恶”概念。汉娜·阿伦特认为罪恶分为两种,一种是极权主义统治者本身的“极端之恶”,第二种是被统治者或参与者的“平庸之恶”。其中第二种比第一种有过之而不无及。一般认为,对于显而易见的恶行却不加限制,或是直接参与的行为,就是平庸之恶。汉娜阿伦特认为艾希曼之所以犯下屠杀犹太人的滔天罪行不是因为其本质是恶,而是因为他拒绝思考而采取简单的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