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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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XLP法院行使。
XLP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第六条XLP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七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XLP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八条XLP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条XLP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条XLP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或消灭的必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体现出来。
当事人一方提出的事实,对方当事人无争议的,法院应将其作为裁判的依据。
法院对案件证据的调查啊只限于当事人双方在辩论中所提出来的证据。
第十一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