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学科的认知基础》2015张世超学习报告第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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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周
关键词
法律意涵 法学知识体系 法律思维 不二
学习报告
- 导言
- 本周的课堂,我们有幸聆听了帅天龙老师心目中对法学知识体系和法学方法论的理解。帅老师有着丰厚的知识积淀和多年的律师从业经历,因此其对法律的理解也颇为深刻,令我们收益匪浅。
- 法律的意涵
- 法律是生活的一部分
- 法律是社会底层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 法律是人类生存的工具,是人类生存斗争中逐渐演化出来的一种生存工具。
- 法律的进化和发展具有认识论的意义。是关于行动的学说,是关于实践的学说。
- 法律的所有基础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
- 法学知识体系
- 法律从根本上来讲是为了抵制无秩序的暴力。所有的法律规则可划分为三类
- 社会底线性规则:霍姆斯[1]提出要区分法律的界限:看待法律要从一个坏人的角度来看待,这样你才能认清一个法律(霍姆斯 《法学小径》)
- 解决争议的程序性规则:大部分生活的协作,是通过自律来完成的。其实在社会中有一些比较极端的现象,会有一些争议,需要用一套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则。国家是一只利维坦,是一种必要的恶,依靠程序、证据、规则来规制人。
- 规范社会强制力的规则:职权、程序。
- 法学思维
- 法律思维首先要看到需求在哪里?需求和供给是分析人类事物最基本的工具。法律本源于天理人情。
- 法律中思维的基本粒子:权利和义务。调解是一定不能区分出对错的,因为这不是一种判决,而是一种修复。法律是规定一个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 底层构造技术:主体(人法)、物权(物法)、契约(债法)。
- 生长与演化技术: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 莱斯格模型
- 解决的是市场、规则、架构和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 不二
佛曰:"一实之理,如如平等,而无彼此之别,谓之不二。"大体意思就是说超越相对、差别之一切绝对、平等真理之教法。[2]实际上,不二也可以说是一种境界,即天地与我共生,万物与我唯一。世界实际上就是一个整体,物与物之间,人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都是具有关联性的,只不过是各自的特殊性过于显明,而关联性较为隐蔽,因此其共同的部分不易察觉,但是如若将看似无关的事物以某种方式整合,洞悉其共同性也是可能的,也就是所不二实际上是一种辩证统一。
词汇对照表
经济学与法学词汇对照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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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地理重心 | 词汇 | 法学 | 经济学 | |||
学科定义 | 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法的专门问题的一门学科。 | 研究人类行为的学科,这里的人类行为是指目的和稀缺手段之间的关系,两者可以替换使用。(莱昂内尔·罗宾斯[3]) | |||||
研究对象 | 法、法的现象以及法的专门问题 | 人类行为,即目的和稀缺手段之间的关系 | |||||
发展脉络 | |||||||
古希腊时代 | 古希腊 | 古代意义上的理性原则 | 等级观念的法治社会,自上而下分为哲人王(守卫者)、士兵和普通人民。法律是维持不同阶层各司其职的纽带。 | 关注社会的有效组织,效率和生产中的人的因素有关系。他关注到了贸易,但是市场的范围极为有限,因为柏拉图是小国寡民的拥趸 | |||
古希腊 | 公正观念 | 公正法治观念的滥觞,后世为罗尔斯[4]所继承,逐渐演化出实质正义、程序正义的观念。 | 公平的交易观念,自愿的交易必须公平,发现三种公平观念与几何平均数、算数平均数和调和平均数的关系,应用于交易中。 | ||||
古罗马 | 犬儒主义[5]、斯多葛派[6] | 崇尚自然法,认为人类的法律和制度都可以由自然法加以判断 | 把需求降低到最低的程度,这样才可以摆脱欲望。所有权观念,有限公司,契约观念等经济思想涌现 | ||||
旧约时期 | 古罗马帝国 | 圣经思想 | 法律与宗教紧密相连 | 人类被看做管家,负责将上帝委托之物物尽其用。工作是人类所作神圣计划的一部分。 | |||
伊斯兰时期 | 穆斯林统治下的波斯帝国、阿拉伯、西班牙和北非 | 古兰经及阿威罗伊 | 法律的发展仍然以保障有秩序地发挥功用为主 | 阿威罗伊打破了亚里士多德关于统治者依其意志意愿而改变货币价值的观点 | |||
中世纪 | 欧洲 | 经院主义 | 法律仍然以注重道德的自然法为主流。借贷的法律概念出现,直接导致货币不增值思想的产生 | 以博洛尼亚大学、巴黎大学、牛津大学为中心,诞生了经院派经济学,关注道德。托马斯·阿奎那提出私人财产思想 | |||
文艺复兴时期 | 欧洲 | 现代意义上的理性主义 | 法学仍未专门化,而是和神学、伦理学、宗教学等紧密结合,但是由于民族国家的出现,不同的国家理论开始在法律思想中产生 | 不再利润的道德性质,而将追求利润视为理所当然 | |||
启蒙运动时期 | 欧洲 | 自由主义 | 现代意义上的西方法治观念起航 |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认为市场由看不见的手来调节 | |||
后启蒙运动时期(18世纪末-19世纪中叶) | 欧洲 | 功利主义及马克思主义 | 边沁提出功利主义的法律思想,即“效用原则”构成社会的个人实现最大幸福,是判断政府行为的标准。马克思主义法学兴起 | 大卫·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构架了一个体系,其三大支柱分别为亚当斯密的资本积累与增长关系的观点,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和级差地租论。库尔诺采用图表解释竞争性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政治经济学剩余价值学说产生 | |||
19世纪末-20世纪初 | 欧洲 | 学科职业化 | 法学逐渐向现代学科发展 | 数理经济学初露端倪。阿尔弗雷德·马歇尔融汇进化论的观念,把持续的、渐进的经济学原理当做经济学的典型特征 | |||
美国 | 随着司法制度的完善,法官法的传统逐渐形成,涌现了一批杰出的法官 | 经济学领域数学方法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康芒斯发展了独特的制度经济学理论框架 | |||||
19世纪末-20世纪中叶 | 欧美 | 交叉学科倾向 | 法学与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相融合,出现了心理法学、社会法学等交叉法学学科 | 以数学模型为基本构架的宏观经济学得到蓬勃发展,凯恩斯主义出现 | |||
20世纪中叶至今 | 欧美主导地位受到新兴的亚太地区冲击 | 跨学科研究方法 | 法学多元化 | 经济学数学化 |
参考文献
- Roger E. Backhouse著 《The Penguin History of Economics》 莫竹苓 袁野译 海南出版社、三环出版社
- 劳伦斯·莱斯格[美] 《代码2.0:网络空间中的法律》 李旭、沈伟伟译 清华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