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解性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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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指在一连串的移动中,经水、大气、土壤、生物等各种因素而被分解后,既不妨碍其循环,也不引起残留累积的农药。
农药的分解形式
- 因紫外线或热等引起的物理化学分解(在大气中或在土壤表面和植物体上);
- 因酸碱等引起的化学分解(在土壤中、水体中,有时在制剂中);
- 因生物体内酶类或土壤微生物的作用而引起的生物分解(在生物体内或在土壤中、水中)。
最理想、最适当的农药分解性,是只使已经完成其使用目的的农药分解,或者只能使飘移在使用目标以外的农药分解。这类分解性来自紫外线的分解作用和土壤微生物以及生物体内酶的分解作用。生物分解性大的物质可从天然生理活性物质或其结构类似物中寻找。
注意
欲减少农药对环境的污染,除了对农药分解性的要求外,还要求农药的分解产物有较小的残留性和毒性,以及农药用量尽量少以减少对自然环境中物质循环的影响。
参考资料
1. 日本环境厅水质保全局土壤农药课. 农药污染. 4th ed. 北京: 农业出版社; 1983:14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