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一、总纲与立法权
第一条,该法律是为大多数XLP参加者服务的。
第二条,所有法律与宪章须以宪法为准,若存在歧义则以宪法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三条,宪法保护所有XLP参加者的权利,不涉及XLP之外的事宜。
第四条,参加者有维持经济环境、资源环境、人文环境与法律环境的责任。
二、自然资源
第五条,宪法规定自然资源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买卖与占有,自然资源包括以下内容:
(1)会场外部的实体物体,不包含虚拟物体;
(2)电力与电力接口,自来水;
(3)空间与近代物理学认为是空间的维度;
(4)停止接触后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物质;
(5)电教设备、消防设备、采暖与空调设备;
三、立法与执法
第六条,立法须以维护大多数人利益为宗旨。
第七条,法院行使立法权,准备阶段的宪法须有不低于挑战方成员85%赞成。
第八条,法院行使执法权,执法机构、检查机构是法院,法院的判决即最终判决。
第九条,法院必须为民选,须有至少60%的参与者同意某团队以法院身份行使权力,法院只能有一个。
第十条,法院的废止必须有至少85%的参与者赞成。
四、结构与部门
第十一条,XLP成员包含挑战方与任务方。
第十二条,挑战方初设银行、市场、专利局、法院、计分等机构。
第十三条,银行是如下机构:通过存取款 贷款 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第十四条,市场是如下机构:有统一联系功能、信息引导功能、市场调节功能、收入分配功能、优胜劣汰。
第十五条,专利局是如下机构:依法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
第十六条,计分部门是如下机构:检查任务、实时追踪并计分。
第十七条,部门宪章受法律保护。
五、成员权利
第十八条,成员的正常经济活动和学习过程、秩序受法律保护。
第十九条,成员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条,成员拥有诉讼权,有配合司法程序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成员拥有结社的权力。结社不需申请,但须在法院存档
六、修改与废止
第二十二条,在XLP进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由提出的代表修改宪法或重新制定宪法:
(1)修改或重新制定宪法的提议得到任务方至少90%赞成的;
(2)修改或重新制定宪法的提议得到挑战方至少90%赞成的;
(3)修改或重新制定宪法的提议得到参加者总人数至少75%赞成的。
七、解释
第二十三条,宪法适用于XLP过程及会场。
第二十四条,成员除有明确说明外,本文中包含挑战方、任务方或嘉宾。
部门宪章
八、市场部宪章
第二十五条,挑战方对参与方进行分组,分组后经市场部备案方可到银行支取货币进行市场交易,否则不具备市场准入资格;
第二十六条,市场交易遵循: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原则的交易行为视为违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市场交易行为需先签订交易协议并在市场部备案,缴纳交易额的10%作为市场基金,否则视为违法;
第二十八条,市场部开设第三方交易平台业务,支持分期付款交易行为并收取5%的平台费,平台上发生的延期付款可视为违法;
第二十九条,市场交易中任何违法交易行为,经控诉后均需缴纳交易额的二倍作为罚金;
第三十条,市场部为违法交易行为的唯一控诉方,任何组织和各位只能作为举报方,鼓励举报行为,并可获得20%的罚金;
第三十一条,市场交易以价值为导向,价格围绕价值波动,市场部根据价值制定初试价格;
第三十二条,交易方式分为各小组之间的交易、小组与挑战方之间的交易两种;
WIKI基金问题详见链接:WIKI 奖励基金规则及奖惩制度(测试版)
九、计分组宪章
第三十三条,根据XLP宪法和活动实际情况制定本宪章,用于规范记录活动过程中任务方的得分情况;
第三十四条,计分组及任务方应严格遵守本宪章及XLP计分细则计分;
第三十五条,XLP挑战方在Teambition中发布任务,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十六条,XLP挑战方按照工作任务的性质制定每项任务的得分,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十七条,活动过程中,如对本组得分有异议,请依据XLP宪法,向XLP法院提出申诉。
十、银行宪章
第三十八条,银行的交易有交易记录,最终解释权归银行所有
第三十九条,市场价格要由市场,银行,法院三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条,流通货币9万XLP货币,每个团队的启动资金三千
第四十一条,银行的存取款凭证,贷款审议表,利率表等,将提供有偿使用,每个模版费用一百元
第四十二条,存取款皆为死期,在存取款过程中,如果未按规定时间内存取款,则无利息
第四十三条,贷款需有抵押(如学习报告,团队logo,成品需有专利证明),如未按时还款,会进行法律手段,将会收回抵押成品,小组将不存在
十一、专利局宪章
第四十四条 每份专利转让费为200XLP货币,由卖方支付。
第四十五条 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如有异议,30分钟内可以提起诉讼,超时无效。
第四十六条 普通专利申请500XLP货币,专利局可申请、回收专利。
第四十七条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时起60分钟内向XLP法院提起诉讼,超时无效。
第四十八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第四十九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XLP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五十一条 对违反XLP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五十二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第五十三条待申请的专利与市场上已有的产品有超过30%的相似,待申请专利不能通过申请。
第五十四条 本法律自2015年8月27日起施行,至2015年8月31日13时失效。
十、协调组宪章
第五十五条 协调组负责人对参与XLP极限学习过程的所有成员发布的任务和命令为最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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