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宪章(基础)

2016年1月1日 (五) 10:00946598537讨论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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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1. 由于大数据与开源运动的影响,学校的功能必须与全球化的知识资源和人才库紧密结合,本次课程的前提是把学校当做一个活的知识库,我们认定一个高效能的学校,是一个能够持续沉淀知识,并且主动地引导参与学生与教师,不断精进其知识、技能、与社会适应能力的一种生态环境。
  2. 本次在清华iCenter举办的课程活动的沙盘,将以清华大学的李兆基科技大楼和其邻近与内部环境,(其它学校可以用自己校园内的环境或特定的建筑标的物,最好是学校的工程训练中心,或是创客空间为主体。) 做为物理仿真的对象,结合开源的软硬件,以及各种自由化的版权协议,集成多种类型的学校与社会团体,共同建设一套可复用于其它学习环境的沙盘积木套件。让各种参与者和团队,能够从每次参与建设沙盘的过程中,从沙盘整体的集成效果,到各模块任务的完成,到新技术的集成与知识纪录,为参与的个人与团队,提供一套针对群体学习能力的科学化的测度回馈,以开放的数据记录协议,如基于MediaWiki的知识记录格式与可扩展的统计分析指标,在互联网上发布累进的学习阶段性成果。

总则

第一条

  1. 为保障本次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有一套较为标准的可复制的学习监管协议,在学习活动中作为规制学习行为的四种力量中的法律保障。并保障本次学习活动能提供一套针对群体学习能力的科学化的测度回馈,以开放的数据记录协议,在互联网上发布累进的学习阶段性成果。依据《国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1. 本课程的汉语全称为“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

第三条

  1. 本课程是由清华大学授权的课程。

第四条

  1. 课程开展过程中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宪章。

第五条

  1. 课程开展过程中其他规定的制定都必须遵守宪章。

第六条

  1. 课程开展过程按照所在国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自主管理内部事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七条

  1. 课程开展过程中所有的学生的第一准则是保证学习行为发生。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课程代表大会

  1. 课程代表大会是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与修改本宪章。
  2. 课程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三名任务方常务理事。
  3. 课程代表大会听取、审议、批准法院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
  4. 课程代表大会每天召开一次。
  5. 课程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各项决议获三分之二会员同意即为通过。

第九条 常务理事会

  1. 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课中挑战设计方各独立部门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派出的代表自动成为常务理事,与课程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常务理事一起组成常务理事会。
  2. 在课程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具体管理本联盟。
  3. 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法院院长、执行计分组长、法院书记官。
  4. 常务理事会每天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视频通讯来召开。

第十条 法院院长、执行计分组长、法院书记官

  1. (一)法院院长
    1. 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课设法院院长一名,法院院长是本课程法院的法定代表人。
    2. 法院院长的职责
      1. 主持常务理事会。
      2. 检查课程代表大会与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 代表本法院签署有关法院执行文件。
      4. 监管执行本课程法律法规。
    3. 法院设副院长1-3名,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
  2. 执行计分组长
    1. 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课设执行计分组长一名,执行计分组长是本课程的学习行为法定监察人。
    2. 执行计分组长的职责
      1. 主持课程代表大会。
      2. 执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3. 对法院院长负责,协助法院院长工作。
      4. 监察本课程中学生的学习行为。
  3. 法院书记官
    1. 本课程法院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书记处,书记处设书记官一名。
    2. 法院书记官职责
      1. 组织书记处受理日常性法律纠纷。
      2. 组织筹备课程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的召开。
      3. 向常务理事会报告法院工作情况。
      4. 协助法院院长受理审查本课程中所涉及所有的法律纠纷,并做记录上传到wiki—2016年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
      5. 协助执行计分组组长监察本课程中学生的学习行为,同时负责调查本课程中法院受理案件的详细情况。
      6.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名誉职务

  1. 本课程挑战方各独立部门必要时可设立名誉职务,具体人选由各部门法定代表人推举。

第二章 学生的数字身份

第十二条 数字身份的认定

  1. 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欢迎每一位参加(参与)本课程的学生加入本课程的wiki数字平台——2016年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
  2. 参加本次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的同学必须在wiki数字平台上进行数字身份的注册。
  3. 所有学生必须遵循本课程的wiki平台认定的流程和书写的规范,并以实名制来完成数字身份的注册。
  4. 学生在wiki数字平台上注册时需要同时建立有关身份认证(简历)的词条。
  5. 本课程所有学生的数字身份在wiki数字平台上有唯一性。
  6. 本课程的所有学生参与一切活动、在空间内做一切项目都需在数字平台上登记,以建立完整的时间轴,方便空间进行管理,提高效率。

第十三条 数字身份的注销

  1. 学生退出本次课程,需申请数字身份的注销。
  2. 学生退出本次课程,须遵循本课程数字身份注销的流程。
  3. 学生申请数字身份的注销时,需提供与注册时所创建词条相同的身份资料。
  4. 数字身份在完成第一次注销后,学生可再次申请数字身份,申请流程见第十二条。
  5. 加入本课程的每个创客最多可申请两次数字身份的认定。
  6. 学生的数字身份注销后,仅限使用自己创造的成果,如若需要使用本课程中其他学生的资源,须提前告知并获得所有者同意,否则其所有者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1. 加入本课程的所有学生,不分专业、年龄、性别,均享受以下所有权利,同时需履行以下义务。

第十四条 学生的权利

  1. 有权依本课程法律规定,使用本课程的wiki数字平台上的开源资料和资源。
  2. 每位同学在不违反本课程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都享有隐私权。
  3. 每位同学在不违反本课程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都享有言论自由权。
  4. 每位同学在不违反本课程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都享有知识产权。在其专利认证后拥有自身产品、技术、创意的知识产权,但其数字身份注销后,经该学生本人同意,本课程内其他学生对其成果具有使用权。
  5. 有对本课程挑战方方自主表达意愿和建议的权利。
  6. 有参与本课程相应活动的权利。
  7. 有共享本课程各类资源和成果的权利。

第十五条 学生的义务

  1. 有义务揭发举报,违反本科课程法律法规的学习行为。
  2. 有义务向本课程的常务理事会或其他常设机构提出有利于课程发展的意见或建议。
  3. 有义务遵守本课程所设立的法律法规,爱护公务、集体的利益。
  4. 有义务在本课程执行计分组长和法院书记官调查时,提供必要的资料。
  5. 有义务保护wiki数字平台的安全,不得从事危害wiki数字平台和本课程的事情。
  6. 有义务完成本次课程实际的所有工作任务。
  7. 有义务为本课程开展日常活动提供便利。

第十六条

  1. 本课程学生均有权利和义务分享自己的想法和技术;在项目完成之后需使用数字身份在平台上按照开源协议对空间成员公开所储存一切成熟的技术资料;以使所有学生的学习、工作高效。

第四章 仲裁机构

第十七条

  1. 在本次跨学科系统集成设计挑战课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机构是挑战设计方法院。挑战设计方法院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学习行为中的纠纷,保护所有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1. 申请仲裁的学生,应当向挑战设计方法院递交申请书。明确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裁决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五章 修正

第十九条

  1. 本宪章每一天修正一次,宪章修正案经全体常务理事会成员表决,超过投票成员的三分之二视为通过,并由挑战设计方法院依据相关程序批准后,对于创客空间的所有会员发生效力。

第二十条

  1. 召开宪章修正审理会议。全体常务理事会成员参加,由所有常务理事会成员提出意见及修正建议。若修正案通过,将于次日修正并执行。

第二十一条

  1. 本宪章自2016年1月1日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最后修改于2016年1月1日 (星期五)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