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不仅要将提高学生素质作为根本,还要考虑它所面对的社会需求, 就是说, 它的价值表现在对社会提供知识传递的服务方面。例如,一个工程类院校的职责在于, 作为一个教育服务机构, 它要传播工程技术知识, 激发当前和未来的工程师的构思(Conceive)、设计(Design)、实施(Implement)和运营(Operate)方面的能力。这就要求工程类课程设计的目标不仅要注重学生个人学习技能和理论水平的培养, 还要关注整个院系对于社会需求的知识服务质量。所以, 良好的课程设计必须考虑到各种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如果把整个教育机构比作一个微型社会, 从这个角度去理解, 课程设计就相当于为这个微型社会编写一部宪法。目前大多数工程类院校的课程设计主要是由受过工程教育的专家、教授或管理人员来完成, 因此, 在课程内容的编排上通常是侧重于学生对于技术问题的学习和理解, 对于学生应用能力的要求仅仅作为补充;课程内容设计则是面面俱到, 追求学科知识的完备性, 而很少强调学生如何系统地利用其周围社会环境中的技术和其它资源来解决实际问题。有鉴于此, 我们将法律学教授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撰写的《代码2.0网络空间的代码和法律》中提出的四种力量模型应用于教育机构的社会性服务功能研究, 以期有助于提高对教育过程的理解及实践。
何为四种力量
莱斯格的四种力量包括:架构、法律、市场和准则。在莱斯格定义中, 四种力量成为社会行为的驱动力和约束力。一所学校作为一个教育机构, 其行为的影响在于对周边社会提供的知识服务, 这也如同CDIO 的第一条标准———“ 情境标准”(CDIO as Conext)所描述的。它可以在战略层面上帮助课程设计者看到教育行为的驱动要素和制约因素。
四力示意图(译自劳伦斯莱斯格原书)
架构
架构是贯穿于整个系统的约束, 因为架构的建立和影响产生于系统中所有活动发生之前。例如一个具有密码保护功能的信息系统会具有保护重要信息资源的能力, 这就要求用户在使用之前必须取得某些授权, 当然也不排除花费大量的智力和时间资源对安全系统进行破解的可能性。在某种意义上这两者是等价的, 在使用一个信息系统之前, 使用者必须先付出穿透安全系统的代价。总而言之, 架构可视为一切行为的前提背景, 此背景涵盖一个社会系统的基础建设、人事组织以及工作模式。这恰恰与工程教育设计的思路不谋而合, 不仅仅是工程学科的知识结构, 整个学院的工作环境(包括各种可用于教学和研究的技术设施及资源), 以及学校的组织结构, 都可以视为“ 架构” 的一部分。因此“ 架构” 是一种极富战略意义的力量, 是稳定或不易变化的系统特征[ 2] 。相比之下, 其他力量如“ 法律” 、“ 市场” 和“ 常态” 等, 往往只是因应个别时空环节特殊需要所设计的集体行为约束力。
法律
法律是一套明确的监管规则, 用于惩罚那些已经发生的错误行为。例如学校会设立守则或规定用于惩罚那些经常逃课的学生, 这种情况下法律效果的有力表达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 它必须在学生的缺课数量达到应当惩罚的限度时才实施;其次, 其他学生必须能够观察到相应的规定是否被正确且得力地执行下去。换言之, 法律的力量往往需要不良行为发生之后才能显现出来, 而且裁决不公或处罚不当, 也不会充分影响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法律的权力基于执法行为的一致性。如果执法成本过高, 或错判误判太多, 法律的价值也不复存在。因此法律运行需要一个具有良好执行能力的机构(如本文所指的工程院校)作为保证。另外法规或政策的制定也要考虑到课程设计的要素。从时间角度看, 架构与法律相辅相成, 分别作用在活动发生之前和之后。
市场
市场的力量在于拉动或吸引机构产生某种行为。例如媒体宣传报道学生或教师的成果可以算作是一种市场的激励力量;对于学生来说, 被授予荣誉证书或拥有不错的排名和更高的分数, 都会促使他们更努力地学习。上述情况即为市场的力量。根据莱希格的理论, 市场的力量拉动机构按照一定的方向发展。显然, 如果市场的激励没有足够的吸引力, 学生或教师也会不屑一顾。总之,市场仅是一种邀请, 它取决于机构本身是否有动力愿意参与其中。
准则
准则是一种集体的推动力量, 它能促使机构的成员参加某些活动。也有人把它称作文化的力量,或同侪压力。比如当所有人在学校都采用基于网络的版本控制系统来管理共享文件时,这将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可以改变那些只使用电子邮件发送文件的个别人的习惯。和法律一样,准则也是有效地社会规范。准则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制裁的机制准则是由某一共同体施行的,而不是国家。
四力的相互影响
架构、法律、准则和市场四种约束力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力。
首先是法律与市场的关系。对于市场,法律不仅对市场的组成元素进行规制,还对其效果加以规制。法律通过税收来增加市场对某些行为的约束,通过补贴来减少对其他行为的约束。 法律也能改变架构上的约束,如:一座仅有楼梯的大楼对于轮椅上的人来说是不可能进入的,这对于残疾人士一种约束。但法律要求建造者必须改变建筑的设计,以免残疾人被排除在外。这就是法律对现实空间架构的规制,从而改变现实空间架构的约束。
同样,法律也能改变行为准则。教育就是最显著的例子,教育是教所有公民学会互相在一起生活,并且首先要学会遵守法律。教育教我们不要沾染毒品,为我们灌输某些行为准则,让我们产生一种是非感。这种是非感就是行为准则,它会规制我们从而实现法律目标。
而架构与法律的关系的表现之一就是版权法与科学技术之间的斗争。在印刷技术产生之前,特别是造纸技术产生之前根本就不需要保护作者的版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复制的成本非常昂贵,这种技术特性和市场特性就对作者的版权产生了保护作用。但随着复印技术变得越来越廉价便利,作者的版权就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威胁。为此技术的发展对某些特定的法律也会产生约束力。
这些约束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不断变化的,我们不仅要考虑架构、法律、准则和市场的调整,还应预见这些调整对整个四力架构所产生的约束力的影响。规制者应仔细考虑这些约束力之间的交替,不断地探求一个平衡。
利用四力框架进行课程设计
利用四种力量的框架去进行课程设计, 大致遵循以下四个阶段: 首先, 需要认识到不同架构的选择带来的直接后果。例如, 当我们要选择一个扁平的组织架构, 希望有助于学生自由交流, 我们就要考虑到这样一个没有明确团队结构的组织架构, 能否有效地支持我们既定的功能和目标。架构选择将对学习的效果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必须在课程开始之前确定。 其次, 需要设计和执行相应的监管法律, 以保证架构意图的实现。以教学过程为例, 这可能包括评分政策、签到政策、课堂参与评价政策和一些应对抄袭等不良学习行为的政策。所有这些政策必须正确、明确、准确, 并且得到有效执行, 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而不是扼杀学生的创造力。 第三, 需要有效的市场激励制度, 保证教学本身对学生有足够的吸引力。这就是所谓市场力量。通常情况下, 分数和排名可以被视为一种流影响教学服务质量的四种力量通于学校的有效货币。当然还有其他类型的知识货币, 如:具有“ 市场价值” 的技能。比如在信息类课程中, 一些流行的编程语言和建模工具就被认为是有价值的。因为学生们认为这些技能可以帮助他们用更短的时间解决问题、取得高分或是找到好的实习单位和工作岗位。这类知识资产可以套用市场激励机制进行理解。 第四, 所有由人构成的组织都有某种文化层面的常态化准则。利用常态可以在集体中促进有效的互相学习。理想地说, 一个积极的学习文化会使学生和教师自动地互相鼓励, 提高工作质量,并且变得更富创造性;或者当事情结果不如所期望时大家至少可以在精神上互相鼓励。
参考文献:
[ 1] Lessig , L ., 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 Version 2 .0 , Basic Books , 2006 .
[2]顧學雍,查建中, “影响教学服务质量的四种力量” ,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