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捐赠方):甲方(捐赠方):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环观南路怡力科技园C栋3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二条 捐赠方式=
#甲方通过“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向乙方一次性捐赠 整;甲方通过“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向乙方一次性捐赠人民币二十万元整;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支持:(1)提供公司任职的优秀专家全程参与“基于XLP极限学习过程方法论课程” 的相关事项,例:为课程提供涉及到的核心设备的调试、核心软件的编制、 课程的设计及制作等;(2)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等。
#对于该课程实施中涉及到的产品及软件,甲方有权优先推荐甲方自有品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承诺也将优先使用甲方推荐的产品(包括软件),并在推荐的产品(包括软件)上体现甲方的商标(含LOGO)。若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公开宣传此次捐赠及相关合作事宜,需提前15天告知另一方,另一方不予以阻挠。
=第三条 捐赠支付=
==(一)支付时间==
#甲方于 2015 年12月 日前一次性捐赠;或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捐赠;或
#分期捐赠:
==(二)支付程序与方式==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