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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学科的认知基础》2015张世超学习报告第十周

添加758字节2015年11月24日 (二) 07:36
/* 内容 */
#法学学生以及从业律师、法律工作者以垄断法律资源牟利的固化思维:大多数上述人员还保留着传统的按时计费,以投入而非产出来获利的模式,妄图垄断法律服务业务。但实际上,律师和法务人员不能为了赚钱牟利而限制自己法律知识的输出,或只对可以负担得起服务费用的人输出,法律知识也应当是开放的。我们应当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为他们解决事多钱少的问题,有了良好的客户体验,他们才愿意与我们建立长期的合作。
==内容==
{| class="wikitable"
!colspan="8"|法律服务处理方式
|-|内部处理
|律师运用律所内部资源来完成法律工作。
|-
|放弃有风险的法律业务:可交由计算机做风险评估。
|}
1) 自动文件组装:用户通过回答特定问题,系统可根据既定模板自动生成法律文书。目标客户是那些无力承担高额诉讼费用的个人或中小型企业。
2) 无间断互联
3) 电子法律集市:类似于淘宝的法律版,各大律所在平台上明码标价地竞争。
4) 电子学习
5) 在线法律指导
6) 法律开源
7) 封闭的法律社区:一个法律从业人员的社区。
8) 工作流程和项目管理
9) 嵌入式法律系统:例如一辆车会自动提醒驾驶员和乘客除非通过自带的吹起酒精测试,否则汽车就不会启动。
10) 在线纠纷解决
11) 智能法律检索
12) 大数据:这个现在已经有人在做了。
13) 法律人工智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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