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学科的认知基础》2015秋王小珊学习报告-第八周”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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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现代国家理论认为,国家的产生伴随着每个个体权利的让渡和让渡过程产生的契约,而这样让渡的目的是更好地保障每个结合者的自由,这自由包括很多,但最关键的是生存的自由。而国家的机构,如政府、法院……是代为行使我们所让渡的权利的机构。 | '''总结''':现代国家理论认为,国家的产生伴随着每个个体权利的让渡和让渡过程产生的契约,而这样让渡的目的是更好地保障每个结合者的自由,这自由包括很多,但最关键的是生存的自由。而国家的机构,如政府、法院……是代为行使我们所让渡的权利的机构。 | ||
− | '''去中心化政府的探索''' | + | '''去中心化政府的探索'''当我们谈到契约和权利转让之时,就意味着有一个主体去接受这些权利。那么去中心化就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主体之外的去中心化,即上述理论只保留国家建立的目的是更好地保障每一个人的自由,为达到此目标,信息化技术的支持下,我们建立一个每个人对每个人的契约,即不再是大部分人让渡权利给某个人或集体的契约,而是每个人让渡自己的权利给每个人的契约。拿4个人甲乙丙丁为例,甲乙有了矛盾,不是甲乙以自己的方式解决,而是由甲乙把自己的权利让渡给了丙丁,让他俩来裁决。扩充到N个人就是甲乙把自己的权利让渡给这其余N-2个人,由他们来裁决。而为了使这N个个人免于每天都忙于处理各种各样的矛盾,每个矛盾,可由系统随机选择一小部分人来裁决,注意,这个时候我们还没有建立法律,只是权利的让渡,所以这一小部分人对甲乙矛盾的裁决是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志的。这样的话会导致一个问题,就是不同的人群可能做出不同的抉择,但由于系统对人群的选取是随机的,故 |
2015年11月11日 (三) 03:09的版本
关键词
正文
国家是如何建立的
霍布斯的国家学说
第一条[1]: 追求和平。在有和平希望时,应当力求和平;在无和平希望时,要动用一切手段自保。
第二条自然法:相互转让部分权利。为了和平每个人放弃了部分权利,将部分权利转让渡出去,形成了契约。
第三条自然法: 必须履行所定契约。
“创建一种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的结合形式,使每一个在这种结的合形式下与全体相联合的人所服从的只不过是他本人,而且同以往一样的自由”————《社会契约论》第一卷 第六章
总结:现代国家理论认为,国家的产生伴随着每个个体权利的让渡和让渡过程产生的契约,而这样让渡的目的是更好地保障每个结合者的自由,这自由包括很多,但最关键的是生存的自由。而国家的机构,如政府、法院……是代为行使我们所让渡的权利的机构。
去中心化政府的探索当我们谈到契约和权利转让之时,就意味着有一个主体去接受这些权利。那么去中心化就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主体之外的去中心化,即上述理论只保留国家建立的目的是更好地保障每一个人的自由,为达到此目标,信息化技术的支持下,我们建立一个每个人对每个人的契约,即不再是大部分人让渡权利给某个人或集体的契约,而是每个人让渡自己的权利给每个人的契约。拿4个人甲乙丙丁为例,甲乙有了矛盾,不是甲乙以自己的方式解决,而是由甲乙把自己的权利让渡给了丙丁,让他俩来裁决。扩充到N个人就是甲乙把自己的权利让渡给这其余N-2个人,由他们来裁决。而为了使这N个个人免于每天都忙于处理各种各样的矛盾,每个矛盾,可由系统随机选择一小部分人来裁决,注意,这个时候我们还没有建立法律,只是权利的让渡,所以这一小部分人对甲乙矛盾的裁决是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志的。这样的话会导致一个问题,就是不同的人群可能做出不同的抉择,但由于系统对人群的选取是随机的,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