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

《超越学科的认知基础》2015秋孙梦楠学习报告

添加4字节2015年10月13日 (二) 09:57
/* 内容 */
法律的思维(帅老师在课堂上给我的启示):
作为文明社会生活的重要一部分,具有三大重要作用:社会写作,解决争议和规范社会。之前一直以为法律是一门逻辑性的学科,逻辑是这个门学科的基础,但是听帅老师讲到,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法律应该是本于天理和人情的,
法律与道德:帅老师在课堂上讲到了,所谓法律是最低限的规则,而道德则是高标准的要求, 法律只管底线性东西 违背了它就像违背了天理 霍布斯要从坏蛋的角度看待法律,好人会从道德性考虑.
权利与义务:这两者是法律的基本粒子,老师在课堂说的一句话,权利并不是特权废除的结果,而是特权普遍化的结果。
匿名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