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226457990?gwSec=1&redirect=true&ref_=s9_simh_gw_p14_d0_i1 The Road Since Structure], Thomas Kuh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0
=第三周=
我开始阅读了帅律师所建议的两个文档。其中有一句话是特别值得推敲的:
霍姆斯的演讲[1]中提到:“法律人的训练是关于逻辑的训练。类比、辨析与演绎的过程他们最为熟悉。司法判决的语言主要是逻辑的语言。而且逻辑的方法和形式迎合了每个人心中对于确定和安宁的渴望。但确定通常是一种幻想,而安宁也不是人的命运。在逻辑形式的背后隐藏着对于相互冲突的立法基础的相对价值和重要性的判断,它经常是一个含混不清和无意识的判断,这不但真实,而且还是整个程序的根基和关键”
===参考文献===
#[File:霍姆斯: 法律的道路.docx 法律的道路], p.11, 霍姆斯, 1897年在波士顿大学的演讲稿。中文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