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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学科的认知基础》2015秋张世超学习报告

添加532字节2015年10月13日 (二) 16:34
/* 学习报告 */
##社会底线性规则:霍姆斯提出要区分法律的界限:看待法律要从一个坏人的角度来看待,这样你才能认清一个法律(霍姆斯 《法学小径》)
##解决争议的程序性规则:大部分生活的协作,是通过自律来完成的。其实在社会中有一些比较极端的现象,会有一些争议,需要用一套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则。国家是一只利维坦,是一种必要的恶,依靠程序、证据、规则来规制人。
##规范社会强制力的规则:职权、程序规范社会强制力的规则:职权、程序。*法学思维**法律思维首先要看到需求在哪里?需求和供给是分析人类事物最基本的工具。法律本源于天理人情。**法律中思维的基本粒子:权利和义务。调解是一定不能区分出对错的,因为这不是一种判决,而是一种修复。法律是规定一个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底层构造技术:主体(人法)、物权(物法)、契约(债法)。**生长与演化技术: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莱斯格模型 *不二
===词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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