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瑭关于XLP法庭审理的学习报告”版本间的差异
来自iCenter Wiki
(→XLP法庭案件审理报告: 版权增加) |
小 (2个版本:all) |
(没有差异)
|
2016年4月6日 (三) 02:48的最后版本
目录
XLP法庭案件审理报告
'一、法院组成
原告:XLP课程挑战方 被告:杨磊 审判长:XLP法院 书记员:李更 陪审员:唐瑭等
二、案件概述:
原告于2015年8月28日向法庭起诉杨磊同学实验室课程学习报告涉嫌抄袭原告先前的类似报告。法庭依据XLP法律规定受理了该案件,并传唤被告杨磊到庭接受质询并依法审理了该案件。
三、原告方的起诉依据:
原告发现被告27日提交的学习报告含有原告的文件成果,且该成果已于27日之前经专利局备案,原告拥有专利权。原告认为:被告的相应行为构成了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故因此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删除其学习报告中的相关侵权内容并赔偿XLP2000元。
四、法庭辩论:
开庭后,原告方首先陈述了自己的起诉依据。被告方及被告方代理人认为:原告的专利起始日期不早于被告的文件发布日期,并提出要查看相关专利许可。XLP专利局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明文件,证明专利在被告发布之前已经申请,双方对此均无异议。但被告认为其抄袭的部分仅限于三张照片,不足以构成严重侵权。经陪审团建议,原被告方同意,审判长批准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原被告方达成一致。法庭辩论结束。
五、调解结果及庭审决定:
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并经法庭批准,被告赔偿原告专利侵权费500XLP币,并承担庭审费用300XLP币。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
六、总结和思考:
XLP的学习环境就是一个小社会,我们学习生活在这里就必须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完成每天的学习任务固然重要,但必须保证学术成果的原创性和符合性。同时,应认真关注相关XLP法律文件,积极保护自己的学术专利成果并防止侵权别人的专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以后的校园学术活动。
版权声明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3.0 中国大陆 (CC BY-NC-ND 3.0 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