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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鑫

添加2,282字节2015年10月4日 (日) 13:44
#[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226457990?gwSec=1&redirect=true&ref_=s9_simh_gw_p14_d0_i1 The Road Since Structure], Thomas Kuh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0
 
== '''第三周''' ==
 
第三周帅天龙老师向我们讲授了法学的相关知识。帅老师作为一个法学学者有自己的严密逻辑,如其自嘲地“抓住时机”为我们满满宣讲了两小节,实在收获颇丰。
宽泛适用的法学思维
著名天文学家爱德温·哈勃,前身就是法学专业;为数不少的经济学家、天文学家等,前身的是法学专业。法学上的思维似乎与这些“文科”的学术有着相促进的效应。
然而帅老师提到,法学目前注重实践,任然在积累大量的事实经验,而做出理论上的研究则十分困难,这与当代生物学的发展现状十分相似——然而,整个生物学的发展变化难以用两三句话讲清楚,我仅尝试以生物学中的历程碑式发现——进化论——来将二者进行比较学习。
法学:
前提假说:
如同数学建立在公理之上,所有学科都有其建立的根本。而想要进行对法学的认识研究,必须承认如下几点的基本原则:
1. 法律是生活的一部分
2. 法律是社会底层结构的重要组成
3. 法律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一部分,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
4. 法律进化与发展,法律知识的形成,传播与应用是人类认识世界的重要方式,具有认知的意义。
发展历史:
从熟人社会的自发性→工商的陌生人时代→国家介入,有意识地主动→当今时代(互联网带来技术的颠覆)
总结概括:
1. 是本于天理人情的基本需求
2. 基本粒子是权利与义务
3. 底层构造是主体(人法),物权(物法),契约(债法)
4. 发展演化的凭借不是逻辑上的推导而是经验积累。
进化论:
前提假说:
发展历史:
总结概括:
生命科学工作者一直试图寻找类似于数学物理的基于逻辑推理的理论上的研究模式,然而目前为止仍无人可及。帅老师也认为,现在的法学研究注重于实践与行动,剥离具体事例而形成理论仍是难以做到的。
但是参照进化论的诞生,我们当今所做的研究,无论是蛋白结构的解析或是法学的案件判定,都是在积累大量而广泛的素材,以期今后建立于这些之上的理论得以诞生。
==第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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