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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诉讼费用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受理费不得超过20XLP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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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诉讼费用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受理费不得超过20XLP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