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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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page with "=出处= 出自哈弗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伦斯·莱斯格[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B%9E%E5%80%AB%E6%96%AF%C2%B7%E9%9B%B7%E5%B8%AD%E6%A0%BC]在其著作《co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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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格斯教授认为对于一个被规制者来说存在四种外在的规制者或者说外在力——市场,法律,架构,准则,而且这些约束是协同作用的。架构通过其施加的物理负担来进行约束,比如香烟的技术或者影响其供给的技术手段会对吸烟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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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格教授认为对于一个被规制者来说存在四种外在的规制者或者说外在力——市场,法律,架构,准则,而且这些约束是协同作用的。架构通过其施加的物理负担来进行约束,比如香烟的技术或者影响其供给的技术手段会对吸烟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

2016年4月6日 (三) 03:06的最后版本

出处

出自哈弗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伦斯·莱斯格[1]在其著作《code:version 2.0》第七章提出的用来解释规制的理论——四力理论。

含义

莱斯格教授认为对于一个被规制者来说存在四种外在的规制者或者说外在力——市场,法律,架构,准则,而且这些约束是协同作用的。架构通过其施加的物理负担来进行约束,比如香烟的技术或者影响其供给的技术手段会对吸烟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