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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法律的自我复制及其限制》关键词=[[自我指涉]] 认知上开放规范上闭合的系统 [[反身性预期]] [[条件性程式]]=认知基础构建=[[自我指涉]] [[反身性预期]] [[条件性程式]] [[二元结构]] [[规范的预期]] [[认知的预期]] [[学习性]] [[实在法]] [[制定法]] [[单一整体性]] =[[读《法律的自我复制及其限制》摘要]]==正文===法律是规范上闭合的系统=='''自我指涉的系统''' 通过功能分化确立出的系统都是[[自我指涉]]的系统,因为一个系统的功能不能由另一个系统取代,否则系统的分化就是失败的。 '''社会是功能分化的系统'''  '''法律是社会一个功能上的子系统'''  '''法律是自我指涉的系统'''  '''只有法律能改变法律''' 这不是说其他环境因素如政治因素不能改变法律,而是只有在法律系统范围内,才能把法律规范的变化理解为法律的改变。例如政治影响法律,不是直接改变法律,而是通过影响一次具体的法律事件(法律系统内的单元),如一次法律判决,再由法律事件去改变法律。 "法律系统是通过法律事件,而且也只是通过法律事件,来进行自我复制的。" "无论是自然条件还是宗教的或者道德的状况,都不是这种影响立法的潜在因素,而只有法律规范才是。法律系统是一个在规范上闭合的系统。" ==法律是认知上开放的系统==只法律对其他系统的信息是开放的,只不过其他系统的信息不能直接改变法律,但可通过影响法律事件去间接改变法律。 {| class="wikitable"!colspan="8"|系统上的封闭和认知上的开放系统|-||经济系统|法律系统|-|style="height:20px"|功能|物物交换|社会行为规范|-|功能的循环|支付的目的是为了下一次支付|判决是为了下一次判决|-|style="height:20px"|开放性|对需求、产品、服务等方面的运作开放|对政治、经济、环境等方面的运作开放|-|封闭性|支付手段封闭,尤其是货币作为唯一支付手段时|自我发展封闭,即法律只能由法律系统产生,如成文法由立法过程产生,判例由法律判决产生。|} ==对称与不对称=='''对称关系:系统的个组成部分之间是对称关系。''' '''不对称关系:系统与其环境之间是不对称关系。''' 系统运作因环境运作而订,环境适应系统,但这两个过程要分开,否则会陷入循环状态。 '''有效性就是循环性''' 只有当法律条文或判例在下一次的法律事件中被执行时,我们才会说该法律条文或判例是有效的。当法律能够'''循环执行'''时,才是有效的。 '''循环''': 只有当法律条文或判例在下一次的法律事件中被执行时,我们才会说该法律条文或判例是有效的。 '''执行''':依据规范性规则判决时,只能说判决的根据是"有效的"或"合法的"、"合规范的",但只有当判决被执行时,我们才认为这规范性规则是有效的。例如,一个杀人案,法院判决被告死刑,这判决是有效的,因为其符合《刑法》规定,但如果死刑不被执行,那么这个判决于社会来说无意义,因为法律没有真正履行其社会职责。 ==法律的[[二元结构]]== 即法律系统中所有的事件都可以用简单的对或错来判断,就像计算机中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由0、1来构建一样。法律系统中一个东西是正确的,它就不是错误的。 ==法律上[[预期]]的相关概念=='''[[认知的预期]]''' 即[[学习性]]的预期,当经验与预期不符时,我们接受事实并改变自己的预期。 '''[[规范的预期]]''' 即非学习性的预期,但经验与预期不符时,把该经验当做例外或错误来看待,而保持自己的预期不变。 {| class="wikitable"!colspan="8"|举例|-|预期|欧洲安全性较高|-|经验|巴黎遭受恐怖袭击|-|认知的预期|欧洲安全性降低|-|规范的预期|欧洲安全性仍较高,恐怖袭击是意外事件。|-|} '''[[反身性预期]]'''由于学习性与非学习性的差别在于经验是否会改变我们的预期,那么我们可以预期自己的预期是否会改变,例如我可以预期,上了超越学科的认知基础后,我的预期会改变。这就是对预期的预期。 "只有当在认知的预期和规范的预期之间作出选择是有意义的时候,反身性预期才会被唤起,也就是说,反身性取决于比如说在基本预期的层面上被迫作出的选择。" ==法律自我运作的两种方法=====规范>认知===[[条件性程式]] '''一般情况'''根据预先安排的程式运行 '''特殊情况'''也不会因预设条件中没有这种情况而变得无效,而是通过处理信息的能力和学习的能力,去解决特殊情况。 ===认知>规范===[[File:法律认知上的运作机制.png]] '''说明'''认知大于规范不是说认知直接跨越规范影响法律,立法仍是法律规范程序,只是在[[条件性程式]]中,整体结构使规范,认知是其中的一个影响因素.而这个运作机制中,认知在法律的自我复制中发挥了更直接的作用,但仍是法律规范自身(立法)在复制规范。 ==结语==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参考资料=1.[http://baike.baidu.com/view/2832605.htm 卢曼]《法律的自我复制及其限制》,所有引文来自于此。 2.[[《超越学科的认知基础》2015张世超学习报告第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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