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学科的认知基础》2015秋王小珊学习报告-第十周”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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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法律的自我复制及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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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指涉]]的(self-referential)系统:它们预先假设并且复制 (reproduce)出它们自己。
 
       [[自我指涉]]的(self-referential)系统:它们预先假设并且复制 (reproduce)出它们自己。
 
       "自我生成的"(autopoietic) 闭合状态就是它们的[[单一整体性]](the unity of the system)。
 
       "自我生成的"(autopoietic) 闭合状态就是它们的[[单一整体性]](the unity of th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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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能够进行自我组织和自我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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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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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指涉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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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功能分化确立出的系统都是[[自我指涉]]的系统,因为一个系统的功能不能由另一个系统取代,否则系统的分化就是失败的。

2015年11月24日 (二) 16:04的版本

读《法律的自我复制及其限制》

关键词 认知结构 规范的闭合性 认知的开放性 自我指涉

 笔记 法律系统包括所有考虑到其运作方式而选择出来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社会——功能方面分化的系统 
      法律——社会系统一个功能上的子系统,这样一个子系统本身是因其功能而设立的
      功能-——一个必须在整个社会系统的水平上来解决的问题
      这种功能安排要求每个子系统都具有完全的自主性
      子系统的自主性——不是一个期望实现的目标,而是一个命运攸关的必须具备的属性
      但是,系统与其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相关联的各种依赖性和独立性,在这行社会的和自然的环境中,每个系统都能够单独复制其履行本身功能的运作过程。
      无论系统中的单元是什么,哪怕是系统本身(作为单一整体的系统本身),都必须由系统本身来设立。
      the unity of the system 单一整体性是靠减低复杂性而获得的。这些基本单元都是体统本身的作品,不会是由其他环境赋予系统的
      如果给定某种关于一个功能上分化的社会的一般性的制度设计,那么所有法律就都成了实在法,当然,这些实在法并不必然是制定法,而可能是由法院或者通过契约创制出来的。
      自我指涉的(self-referential)系统:它们预先假设并且复制 (reproduce)出它们自己。
      "自我生成的"(autopoietic) 闭合状态就是它们的单一整体性(the unity of the system)。
       系统能够进行自我组织和自我调节

正文

=自我指涉的系统

通过功能分化确立出的系统都是自我指涉的系统,因为一个系统的功能不能由另一个系统取代,否则系统的分化就是失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