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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XLP法规(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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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5日 (二) 10:46
/* 十一、专利局宪章 */
====十一、专利局宪章====
第四十四条
每份专利转让费为100XLP货币,由卖方支付。
每份专利转让费为200XLP货币,由卖方支付。
第四十五条 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如有异议,30分钟内可以提起诉讼,超时无效。
第四十六条
普通专利申请300XLP货币,专利局可申请、回收专利。
普通专利申请500XLP货币,专利局可申请、回收专利。
第四十七条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时起60分钟内向XLP法院提起诉讼,超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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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