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法庭调查”的源代码
←
法庭调查
跳转至:
导航
、
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你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刚才请求的操作只对以下1个用户组开放:
用户
。
您可以查看并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第六十四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XLP法院决定。 第六十六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返回
法庭调查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创建账户
登录
名字空间
页面
讨论
变种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操作
搜索
导航
首页
实践教学
个性化3D设计与实现
人工智能实践教学
区块链技术及应用
虚拟现实技术与内容制作
超越学科界限的认知基础课程
电子工艺实习
Nand2Tetris Engine Curriculum
TULLL Creative Learning Group
Wiki上手说明
Wiki账户创建
最近更改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