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条当事人不服地方XLP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上传至WIKI页面相应位置之日起一日内向XLP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XLP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上传至WIKI页面相应位置起一日内向XLP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