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
- (人用头脑进行逻辑推导的属性、能力和过程)
思维最初是人脑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和间接的反应过程。思维以感知为基础又超越感知的界限。它探索与发现事物的内部本质联系和规律性,是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 。 思维对事物的间接反映,是指它通过其他媒介作用认识客观事物,及借助于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已知的条件推测未知的事物。思维的概括性表现在它对一类事物非本质属性的摒弃和对其共同本质特征的反映[1] 。 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除了逻辑思维之外,还有形象思维、直觉思维、顿悟等等思维形式的存在。
种类
理论上说,分类越详尽越好。但有些思维方式在训练与应用的过程中并不需要严格区分,一是很多思维方式总是共同起作用,二是有些思维方式统一在某种思维方式之中。
抽象性
1.直观行为思维:直接与物质活动相联系的思维,又叫感知运动思维。孩子最初的思维往往是直观行动思维。运动员对技能和技巧的掌握也需要直观行动思维做基础。这种思维主要是协调感知和动作,在直接接触外界事物时产生直观行动的初步概括,感知和动作中断,思维也就终止[2] 。 2.具体形象思维:以具体表象为材料的思维,是一般形象思维的初级阶段。它借助于鲜明、生动的表象和语言。在文艺创作中经常运用[2] 。 3.抽象逻辑思维:以抽象概念为形式的思维,是人类思维的核心形态。它主要依靠概念、判断和推理进行思维,是人类最基本也是运用最广泛的思维方式。一切正常的人都具备逻辑思维能力,但一定有高下之分[2] 。